证明商标无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证据:
提交无效申请
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申请。
提供必要文件
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。
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。
如有代理,需提供代理委托书。
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及商标使用证据材料。
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
收到申请后,商标评审委员会将通知当事人,并限期提出答辩。
商标评审委员会需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或宣告无效的裁定。
法院诉讼
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并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证明商标无效的情形
商标存在明显瑕疵,如违反《商标法》的禁止性规定。
证明商标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。
证明在对方注册之前,自己已长时间使用该商标。
收集证据
收集能证明对方商标无效的证据,如欺骗手段取得商标的证据。
准备与对方商标无效原因相关的证明材料。
专业帮助
如不熟悉收集证据流程,可聘请专业律师代理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据,并遵循正确的法律程序来证明商标无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