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除小股东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条件和程序:
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
股东必须存在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的情形。
催告缴纳或返还
公司应给予股东补正机会,并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缴纳或返还出资。
股东会决议
公司需要依法召开股东会,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。
法律依据
相关操作应依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〉若干问题的规定(三)》第十七条进行。
债权人权利
即便股东被除名,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其他股东或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,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被除名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请注意,这些条件和程序是为了确保公司决策的合法性和正当性,保护公司、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