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学历公证的步骤如下:
准备材料
申请人的身份证明,如居民身份证、户口册及其复印件;已注销户口的,由原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。
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办理学历公证证明信;无工作单位的,由住所地街道办事处(乡、镇人民政府)出具证明信;在学的,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。
代理人代为申请的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提交毕业证(学位证)原件及复印件。
申请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。
公证人员认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。
选择公证处
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。可以通过当地司法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。
填写申请表
申请人需要在公证处领取并填写《公证申请表》,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。
提交材料
在预约的时间内,携带所有材料前往公证处,并在公证人员的指导下填写“公证申请表”。
审核材料
公证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