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币的定性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,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:
伪造货币
定义: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制造权的人,仿照人民币或者外币的面额、图案、色彩、质地、式样、规格等,使用多种方法,非法制造假货币,冒充真货币的行为。
构成要件:
主体:一般主体。
客体:国家对货币的管理秩序。
主观方面:故意。
客观方面: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。
变造货币
定义:变造货币是指对真货币进行加工处理,改变其原有形态,并使其升值的假钞。
构成要件:
主体:一般主体。
客体:国家对货币的管理秩序。
主观方面:故意,且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。
客观方面:对真货币进行了加工处理,并且达到了“数额较大”的标准。
鉴别假币的方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