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酒和醉酒的判定标准主要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相关规定。具体标准如下:
饮酒驾驶
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-80毫克。
醉酒驾驶
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以上。
根据这些标准,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mg/100ml至80mg/100ml之间,而醉酒驾驶则是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80mg/100ml。
鉴定方法
血液检测
通过抽取驾驶员的血液样本,并利用专业设备检测其中的酒精含量,这是最准确、最可靠的鉴定方法。
呼气检测
驾驶员吹气后,通过呼气酒精含量监测仪器测量酒精浓度。这种方法虽然快捷,但准确性相对较低,通常仅作为初步判断手段。
处罚标准
饮酒驾驶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
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则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