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阳公积金提取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申请
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。
单位审核后出具加盖公章的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。
提交材料
职工持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》、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或银行办理提取审批。
审核
管理中心或银行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。
审核通过后,除遇特殊情况外,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。
提取程序
提取人提出使用住房公积金申请,单位审核后出具提取申请书。
提取人持申请书、身份证及相关提取凭证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、提取手续。
提取条件
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。
离休、退休的。
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。
出境定居的。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。
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提取时间
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,工作日下午16:30停止办理业务。
提取地点
城市区的在洛阳市民之家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。
县的由所在管理部办理。
注意事项
提取公积金时可能需要提供购房合同、贷款合同、医疗费用单据等。
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。
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,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,请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最新规定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