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林权证的方法如下:
提交申请
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并经村委会法人签字盖章后向镇林业站递交申请。
提供林权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林地和林木承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。
实地调查测量
镇林业站进行实地调查测量,村负责人及四邻到现地确认。
填写《林权登记申请表》,经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区林业局。
审核与公示
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到区林业局负责办理林权证,有关图表完备,材料齐全。
林权变更的相关材料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,经过实地勘测后,进行审查,签注意见,无异议后,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核。
公告与登记发证
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进行公告,公告时间为30天。
公告期间无异议,准许登记发证,并加盖发证机关和填证机关印章。